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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制度(通用24篇)

绿化管理制度(通用24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绿化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绿化管理制度 1

一、经常保护库区的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储粮环境,合理规划绿化区域,美化库区,为建立文明仓区奠定基础。

二、建立卫生区包干,定区域,定人员,结合“四无粮仓”检查,切实做好仓区的清卫工作,仓区严禁堆放杂物,保护道路平坦通畅,及时清理基建废料及垃圾,明沟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

三、坚持仓区天天一小扫,七天一大扫,半月彻底扫,一年一次粉刷白化,包括防潮沥青的涂刷,仓内坚持出一仓清一仓,消毒一仓。

四、厕所、洗刷间各科室轮流天天打扫,责任到人,保护清洁。

五、绿化区域要专人负责,花木草坪要精心培育,定期施肥、浇灌,努力提高花木草坪的成活率,平时做好防病防虫除草工作,越冬前要有防寒过冬的`措施。

六、花坛要经常保护清洁、整齐,严禁在花坛上堆放杂物,绿化区的花木要定期修剪,专门造型,严禁攀折,为造就一个花园式仓区而努力。

绿化管理制度 2

1.目的

确保绿化植物的正常生长,为植物绿化养护工作提供指引,保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3.定义: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频次/时间

品质管理部负责制定绿化养护作业流程及检查标准,监督指导各管理处绿化养护工作。每季度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管理处经理负责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计划方案的实施,并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并巡视监督养护情况。每半月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环境负责人负责审核落实养护计划,并指导、监督、抽查各绿化岗位工作情况。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两次。

绿化负责人负责制订绿化养护工作计划,现场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监督管理,巡视各岗位工作情况。每天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绿化植物分类

5.1.1乔木:指有明显主干,生长高度能超过2米以上的树木。

5.1.2灌木:植物明显主干,生长高度在2米以下的树木。

5.1.3地被植物:贴地或匍匐生长的植物,包括草坪,藤本等其它草本植物。

5.2绿化植物的移植、种植

5.2.1绿化植物的种植宜在雨水充足,植物生长旺盛的'季节进行(3--8月份)。

5.2.2种植树木时,需综合考虑树冠、树干等大小,留置适当的土球,保证有足够的根系。

5.2.3绿化植物移植时,应切断主根,尽量保持足够的须根,以使其能迅速恢复生长。

5.2.4为了减少蒸发,保持植物体内有足够的水分,在移栽树木时,一般要去掉三分之二的枝叶。对须根少或难成活的树木,要剪掉所有树叶,只保留树干。

5.2.5移植草皮时,在每块之间须保持适当的空隙。

5.3浇水

5.3.1园林植物的浇水,应遵循不干不浇、浇则浇透的原则进行。

5.3.2室内盆栽植物,应每周喷淋叶面,并用湿毛巾擦拭,每次浇水后,及时清洗垫盆。

5.3.3室外植物的浇水时间,应根据天气状况和季节而定。4至11月份,在9:00之前,15:00以后浇水;11月至次年3月份,在9:00以后,17:00以前浇水。

5.3.4刚修剪过的植物,易被病菌感染,一般在修剪3天,待伤口愈合后再浇水。天气干旱,必须浇水时,应避免把水浇在伤口上。

5.3.5视情况对室外植物浇淋叶面,除去表面灰尘。

5.4日照

5.4.1室内盆栽植物,每周移至室外无直射阳光处,接受一周左右光照。

5.4.2草坪是喜光性植物,应保持足够的阳光。草坪生长过密时,要经常修剪。对于墙角阴暗角落,可种植荫生藤本花木。

5.5修剪

5.5.1乔灌木应保持美观的形状,枝条无杂乱现象。

5.5.2绿篱花球必须形态明显,无突出长枝。

5.5.3草坪高度应保持在8cm左右。立春前进行较低修剪,一般保留草茎10--15mm为宜,剪完后要用铁耙除去枯叶死草;立秋前修剪的高度为草长的一半为宜;立冬前修剪高度为草长三分之一,以巩固草根的生长。每次修剪后,对用剪草机不能剪到的树边、墙角等部位,应用割灌机割边。

5.5.4现场绿化养护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园林机械的具体操作方法,按《园林机械操作养护作业指导书》执行。

5.6松土施肥

5.6.1天津土壤多为盐碱土、、贫瘠、干旱、易板结。在新植树木时,尽可能加入有机肥,改良土壤。

5.6.2花坛应每月松土,并结合施肥(以复合肥为主)一次。

5.6.3施肥应以复合肥为主,并避免洒落在叶面上,灼伤叶面。

5.6.4每周施肥后应立即浇足够的水,使肥料迅速溶解,渗入地下。

5.6.5对盆栽植物,可先将肥料(尿素、钾肥)溶解,再喷雾到叶面上,浓度控制在0.1-1‰之间,也可直接喷洒罐装叶面肥。

5.7病虫害防治

5.3.7.1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杀。各管理处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但至少两个月需进行一次。

5.3.7.2对严重的病虫害,应连续多次消杀,直至植物恢复正常生长。

5.3.7.3管理处在对各种植物进行消杀作业时,具体操作办法按《消杀作业控制程序》执行,每次绿化消杀作业后填写《消杀(毒)工作记录表》,并负责对每次绿化服务供方的现场消杀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并编写《工作评估报告》。

5.8绿化接管

5.8.1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外包的须会同供方现场负责人)检查工程养护质量。

5.8.2接管前绿化施工单位须准备的资料:与地产合同复印件、地产验收合格书(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验收移交表、绿化竣工图和苗木清单。

5.8.3管理处负责人签字、盖章。现场养护质量不达标的,记录并限期整改,并知会地产客户中心或返修组。

5.8.4管理处正式接管自行养护,或视情况分包给绿化服务供方。

5.9绿化养护的各种具体作业方法执行相关作业指导书及质量记录

5.9.1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在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具体操作办法参考《绿化作业指导书》执行。

5.9.2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在对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检查时,具体标准参考《绿化工作检查标准》。

5.9.3管理处绿化负责人在对日常绿化养护工作进行检查时,须每日填写《绿化效果每日检查记录表》,并每月编写《工作评估报告》。

5.9.4管理处经理、环境负责人在日常检查绿化养护工作时,须填写《管理人员巡视记录表》。

5.9.5管理处绿化负责人日常组织养护人员对植物进行消杀作业时,须填写《消杀(毒)工作记录表》,并编写《工作评估报告》。

6.支持性文件

tjzzwy7.5.1-h02-01《绿化作业指导书》

tjzzwy7.5.1-h02-01附件1《绿化工作检查标准》

tjzzwy

7.5.1-h02-02《园林机械操作养护作业指导书》

tjzzwy7.5.1-h03《消杀作业控制程序》

7.质量记录和表格

tjzzwy7.5.1-h02-01-f1《绿化效果每日检查记录表》

tjzzwy8.2.3-z01-f1《管理人员巡视记录表》

tjzzwy7.5.1-h03-f1《消杀工作记录表》

绿化管理制度 3

为了把本园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精神,特制订绿化管理规定。由物业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第一条凡是本园区范围内一切业主(使用人)和过往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搞好小区绿化是全体园区业主(使用人)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第三条为保持环境美化,请你看护本小区花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放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带,停放自行车、人力车、摩托车。严禁在绿化地带内遛狗。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第四条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第五条严禁私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第六条有破坏园林、绿化行为的按《国家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进行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 4

一、“六化”校园人人有责,每个教职工都要履行监督义务。

二、校园“六化”工作,由政教处主管、负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六化”设施及绿化带在校园的布局,分配至每个班,责任到班级。

三、学校“六化”建设,必须遵循“高档规划,精细管理,模块布局,环境育人”的.原则,把六化工作与环保教育、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结合起来,为师生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优美环境,充分发挥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四、花园管理必须达到: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时;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注意喷药安全,确保校容校貌的整洁、优美。做到无死枝、枯枝;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整体观赏效果明显,保持三季有花;当年植树成活率达9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8%以上;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五、任何人不得无故损害学校相应“六化”设施及花草树木。有意损坏校园绿化者,则追究赔偿责任。

六、维护好门前的树木花草及一切六化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向政教处举报。

七、绿化管理人员要按照季节及时做好下种、培植、维护等工作,如发现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绿化管理制度 5

为了创建整洁、美观、舒适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绿化总体要求:

学校绿化要严格管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绿化、树木、花草,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校园植物管理要求:

校园内的绿化美化,布置摆设应根据现场环境做出合理布局。对需整形的植物要做好修剪工作,疏密合理。充分发挥美化作用,做到美观得体,协调一致。

三、病虫害防治要求:

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同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按说明使用,以免发生烧苗现象。尽量避免在学生上课期间喷洒农药和施肥。

四、日常工作要求:

绿化区枯枝腐叶要经常清理,保持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务必存放在学生触摸不到的`地方。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校园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五、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

做到四季有花,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踏现象。

六、绿化人员职责

(1)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四季常绿,四季花开。

绿化管理制度 6

1.住宅区绿化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

2.住宅区绿化工程由项目公司和公司主管部门负责验收。

3.绿化工程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1保养成活期在一年以上。

3.2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资料齐全,工程按设计施工并达到标准。

4.住宅区的业主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管理和爱护花草树木,参加美化小区的活动。

5.住宅区的绿化更新改造由项目公司负责。

6.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占用绿化地。

7.不准损坏花草树木、保护设施及园林小品。

8.不准在绿地上晾、晒衣物,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9.行人和车辆禁止抄近路跨越、通过绿化地带。

10.不准向绿化地内乱扔果皮、纸张、杂物。

11.对有出色表现及在保护绿化工作中有功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2.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处罚,若为儿童所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家长负责。

绿化管理制度 7

1.0目的

通过对清洁/绿化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确保管辖区域内公共环境整洁卫生和绿化的造型美观。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区域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环境卫生部保洁班负责辖区内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

3.2环境卫生部绿化班负责辖区内绿化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

3.3环境卫生部主管负责对清洁/绿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3.4环境卫生部经理负责对清洁/绿化工作的抽查和验收确认。

3.5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清洁/绿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0工作内容

4.1保洁/绿化工作计划的制定

各单位按照《保洁服务工作规范》、《绿化服务工作规范》制定《绿化养护月计划表》,明确保洁/绿化的`范围、质量、频次、时间等要求,形成保洁、绿化工作计划。

4.2保洁/绿化工作的实施

保洁班、绿化班分别按照《保洁服务工作规范》、《绿化服务工作规范》、《绿化机具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中的要求和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公共环境进行日常的清洁、保洁、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3保洁/绿化工作的检查验收

4.3.1环境卫生部保洁班、绿化班主管每天对保洁/绿化工作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洁/绿化的质量。

4.3.2环境卫生部经理对保洁/绿化工作进行抽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格。

4.3.3督导员每日对保洁、绿化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时立即要求整改,并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进、监督、检查和验收,在《督导意见书》上签字和注明有关情况。

4.4审核汇报

4.4.1督导员每天将《督导意见书》交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和签名确认后,报全质办汇总、分析;若重大或疑难事件必须呈报集团负责人,督导意见书专人负责整理、归档。

5.0相关文件

5.1《保洁服务工作规范》(wi-7.5.1-11-01)

5.2《绿化服务工作规范》(wi-7.5.1-11-02)

5.3《绿化机具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wi-7.5.1-11-03)

5.4《物业管理服务检查程序》(qp-8.2.4-01)

6.0记录表格

6.1《机器维修保养记录表》(qr-7.5.1-10-01)

6.2《绿化养护月计划表》(qr-7.5.1-10-13)

绿化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绿化管理制度 9

1、目的

规范绿化物资、仓库管理,减化流程,提高效率。

2、范围

适用于绿化部物资及仓库管理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总助/总经理负责权限内物资的审核、审批

部门经理负责权限内物资的审核、审批,过程行为的监控

项目负责人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物资的管理、监控

物资申请人负责合理申请物资

班长(仓管员)负责对物资、仓库的管理

4、定义

工程物资:包括绿化苗木及工程用辅材(包括绿化给水工程管材、配件以及土方、陶粒、蘑菇肥、绑绳、竹竿等一次性消耗用品);

农资物资:包括农药、化肥、垃圾袋、动力燃油;

设备工具:包括了单价在200元以下或以上的园林动力机械设备、常用工具等物资;

劳保用品:各类劳动保用品;

主仓库:有一定规模空间、承担集中申购任务的仓库;

小仓库:储存一些常用工具或不常用物资的小型仓库;

危险品仓库:储存有农药化肥、燃油的仓库。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物资申请

5.1.1物资申请应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依《绿化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与《采购管理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多购而引发产品变质与浪费,采购人员应会同用料人员充分沟通后、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性价比报批采购。

5.2物资入库及验收

工程物资

农资物资

劳保用品由绿化部施工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按申请标准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给予签名确认,除燃油与土方以外的物资须同时填写《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作为报销依据,不须填写《进仓单》,验收人员对数量进行核对,对质量进行监控,如发现数量不符或质量不达标,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员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处理设备工具仓库管理员负责验收,填写《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200元以上的填写《资产情况审核单》。

5.2物资出库、回收

工程物资根据工作量有计划进行分批采购,即买即用,不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当于未用完的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死亡

劳保用品发放个人的填写《物资领(借)用单》直接领用,日常工作用的不再办理领借用手续集中采购按季度进行。

农资物资尽量减少储存时间,对农药化肥实行专人管理、按需当天发放,当天使用,工作结束后仓管员将剩余物资及时回收入库,按单位填写《物资领(借)用单》,采购用量不超过一季度。燃油即买即用,不办理领借用手续农药、肥料、燃油等应设专用仓库存放,如无专用仓库,须将农药放入储物柜并上锁管理,每月检查进行盘点

设备工具200以上须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并完善归还记录仓管员每天下班前须对实物进行核实,日常进行监控,每月盘点。日常用工具实行以旧换新200以下不需办理领借用手续,上下班由仓管员监督发放回收

剩余苗木、辅料回收剩余苗木将根据需要在部门内部进行调配使用,或送至苗圃进行假植管理;剩余工程辅材(陶粒、竹竿、蘑菇肥等)由各项目养护组负责回收、保管回收后的辅料可直接由养护组调配使用,也可作为工程组重复利用物资,节约成本

5.3绿化仓库管理要求

5.3.1根据绿化部项目分散,各项目出现多仓库或各片区出现多个仓库的现象,制定特殊之管理办法。

5.3.2物资的申请及入库采用《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对部门特殊之处采用如下的办法。

5.3.2.1大项目及各片区共用的`仓库应列明各仓库的位置、存放物品类型、主仓库位置报部门列表备案。各小仓库从属于主仓库,对主仓库及危险品仓库配备灭火器材。

5.3.3.各仓库要求

主仓库负责统筹物资的申请、发放、报费、每月盘点涵盖小仓库工作、监督小仓库的日常运作。

小仓库只存放日常用工具或不常用物资,200元以上物资办理领借用手续

日常用工具或物资统一到主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不作盘点手续,以旧换新。如存有易燃物品的须配备灭火器材

危险品仓库农药、肥料、汽油等危险品单独设立仓库存放,如无条件单独存放,农药须用储物柜上锁存储,汽油不能作为常备物资存储于仓库,使用后有剩余的少量汽油应将油罐密封存放于指定位置。化学肥料应存放于干燥的地方,必要时进行防潮处理。农药、化肥库存量以满足使用需求为标准,不宜过多存储。

6.相关文件

vkwy7.5.5-z01《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

7.记录表格

vkwy7.5.5-z01-f2《物资领(借)用单》

vkwy7.5.1-j01-06-f2《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

绿化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韶关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及管理。

第三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实现园林绿化高效、精细管理。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当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批。

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确需增设的,应当贴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理解公众监督。

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八条:绿化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绿化规划实施,以植物造景为主,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绿化水平、注重乡土树种的运用。

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应当种植行道树,同一道路的行道树应当有统一的景观风格,行道树应当选择适宜的树种,并优先选用乡土树种。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绿地保护和管理职责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负责;

(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由其养护管理职责单位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绿地由供给物业服务的企业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

(五)生产绿地由经营单位负责;

(六)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绿地,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八)在团体土地上建设的小公园和街旁绿地等农村绿化,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团体经济组织负责。

第十二条: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技术标准对绿地进行保护和管理。

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应建立健全绿地管理制度,坚持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对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第十四条: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意见,协商确定临时占用绿地的位置、期限等资料,按规定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和办理相关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按规定由市、县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恢复绿地。

第十五条: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者应当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损害,承担赔偿职责。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下列原因确需砍伐、迁移、修剪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城乡建设需要;

(二)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

(三)发生检疫性或者新传入的危险性有害生物;

(四)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五)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景。

经批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申请人应当对树木所有权人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砍伐、迁移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地的树木,应当报本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

砍伐、迁移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树木,经本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委托绿化施工企业实施,所需费用由相应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负责。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下的,及砍伐、迁移二百株以下或胸径八十厘米以上树木的,申请人应当供给以下材料,征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一)按规定格式填写的申请书;

(二)情景说明

拟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位置、胸径、品种、现状等情景,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原因;

占用绿地的`时间段、位置、面积、附着物等情景,占用(不是吧阿sir是什么梗?“不是吧阿sir”这句话在一些香港的影视剧中有着超高的出场率,让人耳熟能详,因此被很多人拿来玩梗,比如大家最熟悉的“不是吧阿sir,我只是抽烟又不犯法”,在不是吧阿sir,后面加一句自己想说的话,可以达到各种效果,主要表达自己不满的情绪。 )绿地的原因;

(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九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申请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上的,按规定需经地级以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二百株以上的,由市、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职责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公共绿地和以景观效果为主的道路附属绿地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保护和管理职责人保护管理。

(二)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分别由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保护管理。

(三)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保护管理。

(四)散生在各单位管界内及私人庭院中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所在单位或者个人保护管理。

(五)散生在林地、房前屋后的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由林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保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绿化管理制度 11

为更好地为住户创造一个生态的生活环境,加强我小区区园林绿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小区绿化管理实行职责包干制,包干单位要做好本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二条:包干单位的绿化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较全面的掌握园林专业知识;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死亡事故发生;园区内如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第三条:园林绿化是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规划与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绿地、改作他用,不得损毁绿地。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做到及时绿化。小区的绿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要贴合国家要求。各种线路、管路的架设要充分思考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五条:小区内要做到定期除草,定期松土、定期施肥,定期修剪草皮及绿篱,造型树等,施水要充足,到达水肥充足,花草常绿。地下停车场上大乔木及生长不良的乔灌木应每季度施农家肥一次,绿篱及草皮每年松土1至2次。

第六条:小区内的虫害治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按不一样季节容易发生的虫害要及时处理;棕榈科植物,应挂药包,每年(2月、7月)开展不少于2次椰心叶甲虫害防治,并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时要控制好比例说明使用,并在小区内张贴施农药的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小区内要经常打扫,持续整洁干净。不用的花盆要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修剪的`树枝、叶要及时清理,做到小区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第八条:为提高小区内居民的绿化意识,区内设绿化知识宣传栏,作到室内摆花,阳台栽花。

第九条:包干单位建有苗圃(花圃),节假日、喜庆活动应在路口等重要位置摆盆花,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第十条:除本规范外,包干单位应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绿化建设和管理应设专门的档案,齐全规范。

第十一条:区内的所有树木,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需要砍伐的,务必事先报经上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具体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扯挖苗木花卉。

(二):不准摇树、剥皮、刻划。

(三):不准乱挖乱种、损坏树木根基。

(四):不准围树搭棚或紧靠树身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杂物。

(五):不准在树上牵绳晒物、钉挂物品。

(六):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近绿篱带燃放鞭炮。

(七):不准攀登园林建筑和在园林建筑及小品上乱涂乱画。

(八):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

(九):不准向绿篱带、花坛、草皮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十):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及其他一切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电力、电讯等其他线路的安装和施工涉及务必修剪树木时,务必向园区绿化管理部门申报,由园林工人负责修剪,不经许可不得随意乱砍。

第十四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植树绿化成绩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的奖励。

绿化管理制度 12

一、绿化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环境绿化规划的整体设想、定位。

2、负责学院重点绿化工程项目及绿化养护工作具体方案的审核、批准工作。

3、组织学院开展的各项绿化植树活动。

4、处理校园内发生的.重大毁林、毁绿事件。

二、绿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绿化规划、绿化工程、绿化植树活动的具体方案、计划的制订及具体实施。

2、检查学院内绿化维护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负责整改。

3、负责学院环境绿化维护的日常工作。

三、例会制度

1、绿化管理委员会每年年初和年终召开两次定期例会,平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定期例会。

绿化管理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绿化管理制度 13

1.0目的

规范绿化工作管理程序,保障作业人员职业安全,保护环境,确保所辖区域绿苗木健康生长,绿化率达到管理目标要求,为用户提供一个优雅、舒适的生活、办公环境。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下属各管理处。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绿化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审批。

3.2管理部负责绿化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施工计划、技术指导、监督工作,以及指导管理处日常绿化管理工作。

3.3工程部负责绿化整改及大中型维护项目的预决算审批工作。

3.4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绿化工作的全面管理,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的防范工作。

3.5绿化主管负责对日常绿化工作的检查监督。

3.6管理处绿化组负责绿化的日常维护工作。

4.0工作程序

4.1交接验收

管理处接到绿化交接通知后,管理处主任与管理部经理会同开发商及施工单位指定验收人员,对保养期已届满的绿化苗木的品种、数量、配置效果、苗木长势等逐项验收,编写验收报告,经参与验收人签名确认。

4.2小区内所有绿化苗木经验收合格后,即由管理处绿化组接管,并依据文件规定进行全面的养护工作。

4.3绿化保养具体运作程序

4.3.1绿化主管负责统筹安排,划分绿化岗位区域,并指定绿化养护责任人。

4.3.2绿化工根据文件规定对各自岗位范围内的绿化苗木进行管理养护工作。

4.3.3绿化工每日巡视各自范围内的'绿化苗木长势、水肥灌施、肥药使用、松土除杂草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汇报,填写《绿化养护工作记录》。

4.3.4绿化主管结合绿化工的汇报及自身巡查情况,填写《绿化养护工作记录》。

4.4室内、外植物养护

4.4.1室内植物的管理养护

a、室内观叶植物一般隔天喷淋一次水,个别品种可视其生长特性一天喷淋一次。每次喷淋水后,应及时用拖布抹干地面水迹。

b、每周对植物叶片抹拭清洁一次,对花盆底碟清洗一次。

c、定期更换室内植物及时花位置,作好节日或特殊接待任务的环境绿化布置工作。

d、每天要清理黄叶,大叶观赏植物的叶片如小部分枯黄时,可用花剪将枯黄部分剪去。对于攀爬植物应注意牵引或固定。

e、室内人造植物隔天清洁一次,如发现造型有损坏或有脱落的枝顺,应及时进行修补。

f、工作时要注意用户情况,不要妨碍其活动,更不能将水溅到用户身上。

4.4.2室外植物的管理养护

a、每日对花坛草地进行清理,保持清洁无杂物,对盆种摆放的时花每天喷淋水二次,对地花、草坪每隔一天喷淋水一次,喷淋水时要让土壤充分吸收水份。喷淋时间一般应在每天上午10点钟以前或下午5点钟以后,避免高温暴晒时淋水,给植物生长带来不利影响。

b、随时观察植物生长情况,视情况进行杀虫、修剪、移种、摆放工作。

c、每周冲洗大树及一切绿化布置,以保持干净。

d、作好草坪的修剪保养工作:草长高至或超过推荐割草高度15-25mm时应该进行修剪,立春前进行较低修剪,一般保留草茎10-15mm为宜,剪完后要用铁耙除去枯叶死草;立秋前修剪的高度为草长的一半为宜;立冬前修剪高度为草长的三分之一,以巩固草根的生长。

e、每次修剪后均要进行适量施肥,立春、立秋修剪后施尿素,立冬修剪后施复后肥。

f、做好花林防风、防寒等自然灾害的预防保护工作。

4.5绿化工具管理

4.5.1由绿化主管将每月采购申请报管理处主任同意,经公司领导批准,由公司统一负责采购。

4.5.2绿化主管统一领取购进物料工具。绿化工领用任何工具均需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妥善使用,凡属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4.6病虫防治

按《消杀管理程序》中有关规定操作。

5.0相关文件

5.1《消杀管理程序》(zhx-qp-17)

6.0质量记录

6.1《绿化养护工作记录》(zhx-qp-18-1/a)

6.2《物品领用登记表》(zhx-qp-11-4/a)

绿化管理制度 14

住宅小区清洁、绿化管理

1、清洁方面

(1)楼层清洁:要求楼层清洁工必须做到楼层卫生每日两扫一拖,护栏、灯擎、扶手等每日擦洗一次,大堂玻璃每日清洁一次,电梯轿箱每日喷不锈钢油,再用干净的抹布上下抛光表面,保持光亮、无手印水印,楼层垃圾桶每日清洗一次,保持垃圾筒清洁,无异味,后楼梯、楼道灯、大堂地面每月清洗一次,做到窗明几净,无垃圾杂物,空置房每月清洁一次。

(2)外围、公共场所清洁:小区道路、公共活动场所、停车场出入口处、绿地、休闲场所椅凳每日需清扫一次,所有户外标识牌、公共宣传栏每日清洁一次,公共道路、观赏水池、路灯灯罩、车场管网每月清洗一次,雨水井、二楼平台、光棚每周清洁一次,除四害每月二次,生活水池每季度清洗一次。

2、绿化方面

(1)绿化班岗位人员分工情况

岗位名称岗位人数岗位职责

绿化班长1全面负责小区绿化管理工作、安排班组员工及时完成小区绿化补种、修剪、除杂草、苗木整改、每日巡视小区绿化、按照绿化维护计划、方案,确保植物生长良好、负责绿化班仓库工具管理、做好员工培训管理工作、定期、定质、定量完成家政部及管理处下达的任务。

绿化杂工3按照管理处及班长的'工作要求完成岗位工作、及时补苗、除杂草、修剪、苗木整改等工作、确保小区绿化生长良好及鸟语花香的环境。

(2)绿化管理要求: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种,绿地无杂草、无杂物,无0.1

绿化管理制度 15

1.0目的

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养护管理质量。

2.0范围

适用于zz城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

3.0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

1绿化工作管理规定1)绿化管理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任务。绿化管理员应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绿化管理规定,爱护公物,认真履行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职责。

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绿化区域和物业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由物业服务中心定期检查、考核。

3)绿化养护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确保辖区内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发现破坏环境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告。

4)使用绿化机械应做好记录。

2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1)在喷洒时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烟雾不得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采用合适的喷洒方向并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

2)大面积病虫害防治,提前一天向小区业主发出通知。

3)严格按《绿化机具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具,避免对操作者、行人或设施造成伤害、损坏,在使用水管喷淋时,避免对行人和车辆造成不便。

4)易燃、易爆及农药的保管、农药的使用、高空作业、现场作业指示

5)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绿化管理检查规程1)绿化管理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班长。

2)绿化班长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知会责任绿化工,要求限时整改,并适时进行业务指导,无法解决及重大事项及时向绿化主管汇报。

3)绿化班长对辖区内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汇报经理助理,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处理;绿化班长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经理助理,并由经理助理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汇报。

4)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经理助理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经理助理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绿化管理制度 16

为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进一步达到环境优美,把我校建成花园式学校,建立如下制度:

1、常年有人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

2、抓住时机,及时浇灌、追肥、灭虫,对人为造成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百分考核分1――5分。

3、对学校的一草一木,落实到班,人人进行保护。

4、对学校的大面积绿化,要有实施方案,并要全体师生参与设计,广泛征求意见,让人人植树,个个爱花。

5、节假日由门卫人员监护,对外来人员要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对花草、树木的破坏,出现问题追究门卫的责任。

6、对班、室的'盆景花,全部落实到专人进行负责管理,保持常年枝叶茂盛。

7、学校绿化一草一木,需要移栽的要报请学校绿化领导小组批准。

绿化管理制度 17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全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提高创建“绿色学校”意识和“爱绿护绿”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要统一规划。由学校统一订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不用的花盆要定点堆放整齐,绿化工具按指定位置存放,化肥及农药要严格管理和存放。绿化区枯枝腐叶要经常清理,修剪的树枝要及时清除,做到校园内清新、舒适、雅致、美观。

四、教育学生自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现象。

五、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绿化管理制度 18

一、经常保护库区的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储粮环境,合理规划绿化区域,美化库区,为建立文明仓区奠定基础。

二、建立卫生区包干,定区域,定人员,结合“四无粮仓”检查,切实做好仓区的清卫工作,仓区严禁堆放杂物,保护道路平坦通畅,及时清理基建废料及垃圾,明沟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

三、坚持仓区天天一小扫,七天一大扫,半月彻底扫,一年一次粉刷白化,包括防潮沥青的涂刷,仓内坚持出一仓清一仓,消毒一仓。

四、厕所、洗刷间各科室轮流天天打扫,责任到人,保护清洁。

五、绿化区域要专人负责,花木草坪要精心培育,定期施肥、浇灌,努力提高花木草坪的.成活率,平时做好防病防虫除草工作,越冬前要有防寒过冬的措施。

六、花坛要经常保护清洁、整齐,严禁在花坛上堆放杂物,绿化区的花木要定期修剪,专门造型,严禁攀折,为造就一个花园式仓区而努力。

绿化管理制度 19

一、遵守国家的法规法纪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公司的文件、指示、精神,加强自身修养、素质和气质。树立集体主义观念,树立天缘公司和天缘人的形象。

二、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园林景观知识,尽职尽责完成业务拓展工作,并填写好记录回单,做好工作日记和每月的述职报告。

三、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佩戴公司胸牌,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和反馈信息。

四、要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不损公肥私,不营私舞弊,态度和蔼,言语有礼,诚实守信,胸怀坦荡,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宣传能力,吃苦耐劳,勇创佳绩。

五、要制订出月计划、周计划,有计划有目的地拜访客户,勇于实践,善于学习,善于总结,使之立于不败之地。

六、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互相帮助,注意安全,杜绝隐患,树立团队精神,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响应公司的号召,按时参加公司、部门主持的会议和各项活动。

绿化管理制度 20

1、学校以校园绿化、净化、花园化为绿化建设规划,成立绿化领导小组。

2、凡校园一切绿化举措必须接受校绿化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安排,校绿化领导小组必须按学校绿化的宏观布局统筹安排校绿化工作,克服随意性和短期行为。

3、学校边角地、景点、道旁的花卉树木的`栽植与保护必须由绿化领导小组指导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勤培勤护,对人员稠密的地方,要有妥善的措施予以保护。

4、爱护校容校貌和花木,不得损坏花木,不得在校内种瓜菜和散放家禽、家兽,违者要依情节轻重予以教育,罚款和处分,由绿化领导小组具体执行。

5、校园绿化内容要紧步时代潮流,用常青树逐步取代落叶阔叶树,花卉要多样,常青浅草覆盖面要不断扩展,做到校园年年有新貌。

6、树内禁止开枪打鸟,禁止私人伐树,砍树枝,违者一经发现,由领导小组予以批评和罚款。

7、以上违章处罚条例由校绿化领导小组具体拟定。

绿化管理制度 21

1、园区内的花草、树木、园艺景观是美化点缀小区的`设施,人人均有责任爱护,任何人请勿随意占用、践踏、攀摘或损坏花草、树木、景品。

2、业户请勿在树木上挂晒衣物,严禁在绿地上堆放垃圾、杂物及设置广告牌等,不得向花草树木泼洒污水或有害物质。

3、为维护园区园林的整体设计风格,业户请勿利用公共绿地种植农作物或其它花木,请勿在阳台上搭接花架。

4、绿地水井系浇花养护之用,请勿随意开启,更不能利用其冲洗车辆或挪作他用。

5、小区水系内的水泵、电气、灯饰等请勿触摸,以免造成意外损伤

6、业户请自觉遵守《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如造成公共区域草坪及绿化设施损坏者需按原价赔偿。

绿化管理制度 22

校园绿化是美化、净化校园的关键,为了给全体师生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学习工作环境,总务处特别制订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如下:

1、爱护校园环境,花草树木,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

2、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花坛、草坪,更不得在花坛、草坪内打闹。

3、保持绿化区域清洁美观,不得在绿化区内乱丢废纸、果壳、倾倒垃圾和其它杂物。

4、不准攀摇树干、采摘花朵、损坏花卉、采摘果实。

5、不准在树木上刻字、钉钉、拉绳晒物等。

6、绿化区域卫生分给班级包干,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清扫。

7、校园绿化由园艺工加强管理,进行日常养护,做到“条条道路绿树成荫,学校四季鲜花争艳,块块草坪郁郁葱葱”。

8、对有意损坏树木、花卉、草坪等照价赔偿,批评教育。

绿化管理制度 23

一、保持地表平整,土壤均匀细致;无废纸、无杂物、无砖头瓦砾,当天清除绿化垃圾。

二、草苗栽种整齐,能覆盖地表,无缺苗断垄。

三、公司园艺每月用旋刀剪草地一次,每季度施肥一次,并根据季节对花木进行适当的剪割,并做好记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及时修剪草坪,及时浇水、施肥。

五、避免汽油机漏油,造成块状死草,注意启动汽垫机,停止操作时避免机身倾斜,防止草地起饼状黄印。

六、工作完毕后,要清扫草地,并做好清洗机具和抹油等保养工作。

七、按生长习性定期完成灌溉、施肥和修剪,及时处理枯枝死杈,保持树冠美观整洁、层次分明。

八、及时牵引、上架爬藤植物,做到无杂草和植物同生同爬现象。

九、保证花坛内花苗长势良好,无倒伏,花期正常,一年四季均有花苗生长或开放,花坛内无杂草生长。

绿化管理制度 24

一、凡是校区范围内所有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二、搞好校区绿化是全体居住人员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三、设立专业绿化养护班组,对校区范围内的'绿化,苗木进行管理、培植,负有美化校区的责任。

四、严禁毁坏花木,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收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服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五、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六、提倡增设校区景观。阳台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严禁偷、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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